尼木县普松乡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

4月15日,普松乡组织全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围绕“家庭教育的含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如何有效地陪伴孩子”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以前家庭教育是家事,现在通过立法提升为国事。”乡干部表示,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讲和培训,普及家庭监护常识,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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