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检察官李性浩对尼木县看守所原所长洛桑达瓦的实名控告暨其所认识
尼木县的大局
在尼木县检察院扎西检察长任上,年我正式到尼木县检察院上班,见识了尼木县的大局。
年9月份,我突然听说尼木县看守所的在押犯罪嫌疑人白某逃跑了。尼木县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没有管教民警多,怎么可能有人逃跑呢?白某逃跑后看守所的管教民警竟然没有发现,是执勤武警首先发现的。第一时间发现的武警拉起了警报。后来,因为山上太冷,白某度过了十一节假日自己跑回来了,在大家传为笑谈。在调查中得知了尼木县看守所的内幕,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糊里糊涂的被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自由的出入,传递烟头等。根据中国法律,十二三岁的小孩无论如何是不能关进看守所的。当天晚上,管教在看守所大吃大喝。白某早早的把平时穿的衣服放进了图书阅览室,为自己逃跑做好准备。
而这一切,扎西检察长竟然帮忙掩盖,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顺利的顾全了大局。
后来,我与同事张尧去看守所例行检查。在检查中我说被告人平某已经在审判阶段属于被告人,不属于嫌疑人。看守所所长洛桑达瓦不知为何暴躁起来,不让我们检查了,把我们大骂一顿,把我们打走了,还说让哨兵把我们押送出去。请注意把我们打走了。我们回来向扎西检察长汇报后,说要再次检查。而扎西检察长听后非常生气,说是给他添乱。他让检察院给看守所好好说,幸亏没有让道歉。检察院要求调取当时的监控,看守所所长洛桑达瓦说监控坏了。扎西检察长对我说别因此耽误了工作,我也就忍了下来。扎西检察长顾全了大局,对此还洋洋得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在尼木县就是一张废纸。
后来,我实在忍不下去了,加上扎西检察长不给我交电话费,我就借此机会问他,你连看守所都管不住,有什么厉害的。而扎西检察长也没有说什么,看来他有难言之隐。
后来,我得知洛桑达瓦所长一直很霸道,跟每一个检察院去检查的都发生过冲突。洛桑达瓦所长外号情爆,在尼木县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的规定,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这个罪名在尼木县好像是不存在似的,这就是尼木县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这就是尼木县的大局!
李性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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