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9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现将尼木县申报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就业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4月18日至年4月2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尼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
附件:尼木县拟兑现区外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人员花名册